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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簡介: 《汕尾日報》社址:廣東省汕尾市汕尾大道中 (郵編:516600)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汕尾日報》在其《陸豐切實加強反×教工作》的文章中報導了陸豐市委、市政府迫害法輪功的“四個到位”措施,即宣傳聲勢到位、深化教育到位、責任措施到位、嚴格追究到位。報導透露,陸豐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利用有線廣播電視、街頭宣講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方式;不定期對群眾、學生進行謊言毒害教育;市與鎮、單位、部門、社區、村組簽訂反法輪功責任書,社區、村組與村、居民戶分別簽訂責任書,做到上下連環,全市一盤棋;同時規定,若發現有關法輪功事件發生時,嚴追相關領導責任,把相關部門負責人反法輪功工作與其工資、評優掛鉤和追究瀆職責任。同時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每月集中人力、精力和時間對重點區域進行入戶排查,發現煉法輪功者及時靠上做思想工作,並立即匯報公安機關,做到對重點人員情況清、底細明。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汕尾日報》以“散發×教宣傳品二百多份 海豐一女退休教師及同夥終審領刑三年半”為標題,誣陷法輪功。報導中稱,法輪功學員因散發自制的法輪功宣傳單234張,《九評共產黨》光盤117個,2012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盤5個,要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楊楚妹、施美琴各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聯繫: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24日 2: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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