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簡介: 二零一八年三月上旬兩會期間,北京大興區多位大法弟子被24小時監視居住。監視人員跟監,偷拍,連背影都照,發到他們建立的一個群裡,讓其他監視人員根據大法弟子的衣帽特徵,以便繼續跟監。他們有業務分工,有的在門口蹲坑拍照;有的負責看監控,監看動線,社交狀態,這些監視人員大部份是外地人,或北京附近農村的生面孔,每天每人200元工資。 趙秀英是茶西監獄退休職工,居住在大興首座御園。兩會期間,單位派人告訴她不要外出,不要撒傳單。事後還拿著一份證明讓趙秀英簽字,說是證明他來過,好向上級交待,被趙秀英拒絕。 案內相關公檢法責任單位及違法失職人員應儆醒慎思,身負公職藉勢藉端侵害國家公民基本人權,日後將如何取得被害人之宥恕?執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終身追懲制。 ******************************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其中第九十九項、第一百項明確廢止了以下兩個文件,即《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藉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據現有的規定,迫害者也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台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被終身追責。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受害人: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6日 13:40:00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