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槐蔭區人民檢察院簡介: 槐蔭區人民檢察院,公檢法。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捕”,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以槐蔭檢刑訴字(2002)第30號起訴書,指控路玉英組織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向檢察院提起公訴,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朱兆國出庭支持公訴。由法庭指定山東省信義律師事務所張鴻業為辯護律師,並組織合議庭,公開審理了此案,以組織利用某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判刑五年。 該單位惡人: 朱兆國,郭玉慶
受害人: 路玉英,程淑香(程書香),苗培華,鄭書梅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路玉英在獄中遭五年折磨 家庭破裂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21日 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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