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長沙市曙光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簡介: 長沙市曙光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企業,市級。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被湖南長沙市芙蓉區朝陽派出所及本人(秦蘇南)原工作單位(長沙市曙光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保衛科一行人非法強行劫回長沙,隨即對本人實行治安拘留十五天(在長沙市長橋拘留所)。期間,曙光電子集團公司對本人通過內部文件(曙辦字[2000]104號,簽發人:黃國麟,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做出如下處理決定:一、留廠察看一年。二、進京接送人員的差旅費(包括我本人的費用)由我本人全部承擔。共計一千六百五十元,從我工資中每月扣除三百元,直至扣清為止。 該單位惡人: 黃國麟
受害人: 秦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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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4日 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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