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逼迫說出真像來源,不法警察刑訊逼供。先是周鐵剛逼迫他“開飛機” ,再由徐慶用鋼絲繩外包一層的塑料抽打手指,最後手指甲被打得瘀血,指甲變成了黑色。在問不出真像的來源,不法警察非法判我勞教2年,於2001年11月21日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把他送到佳木斯勞教所。
2001年10月10日,他在街上行走,縣公安局的不法警察周鐵剛跟蹤他後,非法搜身,搜出大法資料後強行綁架他到縣公安局非法逼供。 不法警察馮洪偉在審訊過程中一腳把他踹倒,然後逼迫他自己起來。下半夜由周鐵剛和徐慶非法審訊, 過程中徐慶用手拽著他的頭髮打他嘴巴。周鐵剛甚麼都沒問,就掄起骼膊一巴掌把他打昏。
2002年1月31日早2點多在湯原縣公安局政保科他被徐慶用圍巾勒住脖子,用拳頭猛擊太陽穴和眼部,當他鬆手時他身不由己的倒在地上,眼部疼痛,幾乎窒息。 下午他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眼睛與頭都疼痛,有一次幾秒鐘甚麼都看不見了,後他被送佳木斯市勞教所眼睛一直痛,在勞教所被迫害挑小豆和製作坐墊,眼睛痛的嚴重時走路都不敢睜眼,睡覺睡不著,血壓高頭痛,頭髮變黃變白, (獄醫說:“外傷引起的疲勞過度),兩次失明(一次10多分鐘,一次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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