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拖
開車拖拽
嚴重程度: 嚴重迫害,如致殘,酷刑,判刑。
簡介:地上拖,綁架後又被強行拖入精神病院。背部拖傷。
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和進行和平抗爭時,在中國大陸的刑訊所、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酷刑之一:開車拖拽。
惡毒的警察把大法學員用繩索綁在警車或摩托車的後面,開起車來狂奔,拖得學員遍體鱗傷、血肉模糊,觸地處白骨磨透、慘不忍睹。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百種酷刑圖(十六 ∼ 十八)有兩名白果鎮的法輪功學員被綁在摩托車後拖在地上疾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