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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兒飛”


    “燕兒飛”

    惡警、惡人將法輪功學員的雙腳分別銬在床下端的左右,為了讓人雙臂沒有活動余量,在分別銬人的左右手時,故意將左右手以伸展的極限位置左上右下(或左下右上)的銬上,以達到不讓人動的目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這樣銬在床上長達一週或數週,甚至有長達四個月的。

    嚴重程度:
    嚴重迫害,如致殘,酷刑,判刑。

    簡介:
    “燕兒飛”
    ,這是不願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在公安醫院、看守所、調遣處、勞教所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一種常見酷刑。

    此種酷刑被惡警稱為“燕兒飛”:人的雙腳被分別銬在病床下端的左右,為了讓人雙臂沒有活動余量,在分別銬人的左右手時,故意將左右手以伸展的極限位置左上右下(或左下右上)的銬上,以達到不讓人動的目地。法輪功學員經常被這樣銬在床上長達一週或數週,甚至有長達四個月的。

    這樣的刑罰使人只能長時間保持變形而固定的姿勢,無法改變一點姿式,更不用說翻身了,大小便無法自理。長此以往會產生嚴重的肌肉損傷,精神煩躁,疥瘡濕疹,極難忍受。見過此刑的人,無不為其殘忍程度而震驚的!

    在目前中國大陸公安、司法系統的醫院或極簡陋的診所中,施用此刑主要是為了整治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目地是以強制的酷刑手段來迫使人不再進行絕食抗議,而且往往採用一個欺騙世人的藉口:說這是發揚人道主義精神而採取的手段。施用此刑的同時,還伴隨有摧殘性的灌食,既達到了折磨人的目地,同時對世人、外人又具有極大的迷惑性。而且,受刑者如有不從,還往往遭到警棍的電擊的懲罰。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百種酷刑圖(一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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