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人
嚴重程度: 嚴重迫害,如致殘,酷刑,判刑。
簡介:活埋人,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和進行和平抗爭時,在中國大陸的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酷刑之一:活埋人。
施刑時,因為見不得人,所以通常在深夜時分,惡警以七、八個為一組,將大法弟子拉到野外,點著柴火照明,在地裡挖坑,把大法弟子埋進坑裡,用手電直照其眼,不讓看清惡人。活埋土到胸口,頭上還不斷進行電擊,以達到肉體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百種酷刑圖(十四 ∼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