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程度: 嚴重迫害,如致殘,酷刑,判刑。
簡介:蹲銬,1。把學員兩腳銬上後,兩手下伸到兩腿中間再給銬上,任何時候學員都得彎著腰,吃飯讓人餵,上廁所得別人給解褲子,睡覺也不能脫衣服還得戴著,比對死刑犯還苛刻。
2。戴上腳鐐,把雙手反銬,用大約長40厘米的8號鐵絲,把腳鐐手銬固定住,名叫後穿刺。這種酷刑使人站不起蹲不下,只能跪著,晝夜銬,吃飯、喝水、連上廁所都需人幫忙,穿刺酷刑後,幾天之內腰直不起來,腿抬不起來,骼膊抬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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