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韩广芝的律师到检察院阅卷,被告知案件已经转到法院,律师和家属又来到法院,办案人叫孙利(音),是个男的,50岁左右,律师打电话,孙先问律师是哪里的,听说是天津的,后来就说没时间,叫律师等,律师再打电话就不接,律师提出控告后来了,让律师写一个什么说明,律师在写的过程中,那人说有事就走了。等律师写完,给他打电话,没人接,律师有事不能再等。律师走时,决定控告榆树法院相关人员。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早七点钟,榆树市法院非法庭审韩广芝,整个庭审过程不到半个小时就草草收场。韩广芝女儿要替母亲辩护,法庭不准。
庭审之前的十八日,法院办案人孙利才通知韩广芝女儿办旁听证,但没有说哪天开庭。韩的女儿十九日下午到派出所办完旁听证后,又去法院亲自问了孙利,方才告诉她于二十日早七点开庭。韩的女儿说你现在才告诉我明天开庭,我妈妈的律师还没来呢,办案人说:“外地律师,政法委(610)不让辩护,你可以请当地律师。”韩的女儿说:“你现在才告诉我明天就开庭,就是请当地律师也来不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