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平定县610人员带二十多人闯入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大法弟子王巧兰家掳人、抄家,并非法关押在阳泉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平定县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弟子王巧兰,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揭露王巧兰在看守所所遭受的暴力虐待,要求无罪释放。九点半,审判长张孝君宣布开庭,并说王巧兰有提出回避的权利,王巧兰当庭提出要求刑事庭长贾堂政,主审法官张孝君,陪审法官冯瑞玲,公诉人陈圆圆,还有一个不知身份者均回避。随后张孝君宣布休庭,十几分钟后回到庭上,张孝君驳回回避宣布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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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明白人不做「江泽民血债帮」的共犯结构或次等工具人。
宪法明文保障中国公民信仰自由等各项基本人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对于执法犯法者究责是从重论处。现已采「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错案终身追责,迫害者将被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