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0018
中文姓名:
王鹏
姓名拼音:
Wang P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锦朝路53号 邮编:121000
办公室(传真):4567366
管理科:0416--4566753
政治处:0416--4566725
收发室:0416--4567330
锦州市劳教所院长张海平:手机,13941655333,0416--4562868(宅)
锦州市劳教所政委金福利:手机,13941606459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副大队长李松涛:手机,13604164126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副大队长杨庭伦:电话,0416--2343435(宅)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恶警张加彬:电话,0416--2342945(宅)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恶警张春风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4年4月29日被送到锦州市教养院新收大队关押迫害,因炼功、不穿号服经常被打,连续6个月不分白天黑夜强迫戴手铐。他被四次捆在铁椅子上,每次5天5夜,身体受到严重的迫害。

2004年9月15日,以管理科科长刘心江、新收大队教导员王鹏为首的十几个人对李文强化迫害。他们用绳子捆他的腿,每次2个小时。没有绝食时,他们也用灌食的管子插进李文的鼻子里后再拔出来,再插进去,用这种方法进行迫害,鲜血流在脸上、皮管子上、口腔里。

9月21日,因李文不读“三书”,又被二队长白金龙送到新收大队,由教导员王鹏、教养员陈长彬、伊明德等七八个人对他进行迫害。先是把他(恶警们叫上大挂)用两个手铐铐上,陈长彬等人用棒子打膝骨、脚骨、脚踝骨等处,用棒子插肋骨,用烟火烫手指五个,脚趾1个。他们又用瓶子装上粪便、尿,往他的嘴和鼻子里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和本溪教养院野蛮迫害两位大法学员的事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7/14/1061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