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派出所三名警察由泰安三中领导领到本校修炼法轮功的教师李明所住的楼下,刚好李明要外出,在楼下遇到,警察说找李明有些事,李明问何事,警察要进家说,李明说在这里说就行,这里有学校领导还有其他人都听听多好,李明问你们是哪里的,有点胖的矮个警察说他们是汶口派出所的,李明说拿出警察证看看,有点瘦的高个警察拒绝出示警察证(他左胸前的警号已经提前撕掉,估计此警察是岱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有点胖的矮个警察对高个警察说可以看他的证件(指矮个警察的),于是他拿出警察证给李明,上写孙华坤(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局警察)(他左胸前的警号已经提前撕掉),还有一个年轻警察右胸前挂着微型摄像机在李明对面的两步的距离处摄像。李明说你别录像,关了,他不听(这个年轻警察左胸前的警号是WK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