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100237
中文姓名:
张永珲
姓名拼音:
Zhang Yong[[hun]hu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口市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610办公室
610大队长刘永来 王可贵 姜医生 邹林 阎加运 王琪 王仁干
北乡城 李振山
徐福公安局 张义
开平 司机 (姓名不详)
山东省龙口市610歹徒名单及电话

王成会:0535-162567083,13963801066
马道堂:0535-95958-7710,13001606810
戚壮大:0535-95950-6338949,13505451806
金汝歧:0535-95958-86120
刘晓力:0535-162563213
610基地电话:0535-8622610,0535-8622556
610办公室电话:0535-8503460

王琪,610组织主要负责人之一,在公安局四楼办公,家住在黄城港城大道南100米,怡园小区南区三号楼,手机1330545444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龙口市610办公室成员,二零一三年调至龙口市司法局。

张永珲在610任职期间,龙口市发生过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411」事件(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龙口国保警察绑架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导致法轮功学员杨美娟被冤判九年,姜淑红冤判五年,姜用占冤判三年,隋玉红冤判五年,唐祝龙劳教两年,姜训亮二年,苗春荣被非法劳教一年,王选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其中苗春荣的婆婆因承受不了儿媳和孙女被迫害的打击,喝农药自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7/山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统计-3534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