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00302
中文姓名:
王金
姓名拼音:
Wang J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贺兰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贺兰县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贺兰县法院对谢毅强非法开庭,谢毅强家人请了两名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当庭审判长是王金,另有陪审员、审判员各一人。当庭公诉人是贺兰县检察院的张丽雯(女)和另一女性。谢毅强家人为他请了两个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布审判结果。四月,贺兰县法院非法判处谢毅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8/宁夏法院二审后非法加刑迫害谢毅强-35348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