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0359
中文姓名:
李强
姓名拼音:
Li 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北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塘沽新北派出所民警。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天津法轮功学员刘淑珍被塘沽新北派出所民警李强及多名六一零人员非法闯入民宅带走关押并查抄个人物品(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惠普打印机两台,还有法轮功相关资料等),于当天关押至天津武清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因天津市社保管理中心给刘淑珍家属发了个函件,家人得知是要停发刘淑珍的退休金,说是他们接到天津司法局的通知,让家属将判决书邮寄给他们,家属严词拒绝了。家属说,刘淑珍没有犯罪,为什么要停发退休金,你们这是非法行为,严重侵犯人权,作为家属,我们提出强烈抗议!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上午9点多,塘沽区新北派出所警察李强和国保等人员将刘淑珍的女儿谢秋梅绑架到新北派出所,从家里非法抄走戴尔笔记本一台,手机两部,炼功用的播放器及大法书籍等物品。
下午2点多,派出所通知刘淑珍的另一位女儿,谢秋梅的妹妹,才知道谢秋梅被绑架了,谢秋梅的妹妹去派出所要人,并和他们交涉,下午五点多他们才将姐姐谢秋梅释放。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二日下午2点多,新北派出所又将谢秋梅绑架到派出所,于当晚10点多非法押送到滨海新区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区法轮功学员刘淑珍及家人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4/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9557.html#1973221840-3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30/被非法判刑三年-刘淑珍被天津女子监狱关押迫害-35434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