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退役军官陈银汝。两位辩护律师为陈银汝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在两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后,法官童康对陈银汝非法判刑三年九个月,罚款五千。陈银汝当场要求上诉。现在案卷到苏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是辛以春。
最近(二零一七年九月)得到消息称,苏州市中级法院,在证据明显不足、罪名和证据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瞒天过海,无视法律的尊严,不开庭审理,直接下达判定结果:维持冤判。
目前(二零一七年九月),陈银汝已被送至苏州监狱非法关押。
江苏苏州市太仓市法轮功学员徐雅芬(徐亚芬)、沈蕴兰(沈英兰)女士收到张家港市法院电话通知,要求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到张家港市法院去拿苏州市中院法院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落款为:审判长,辛以春。审判员,吴继华。审判员,徐莉娜。法官助理,马瑞林。书记员,戴翼。日期,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