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1
编号:
E000100446
中文姓名:
李程
姓名拼音:
Li C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中路294号,邮编:550005
电话区号:0851,电话:85363053
检察长:黄林
副检察长:邹晓华
检察员:刘涟(何华被构陷冤判案主要责任人)。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公诉人。

2017年9月26日当天上午,贵阳市现年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曾祥莲女士与58岁的法轮功学员曾贵云女士,在贵阳市南明区法院被非法开庭,第二场,非法庭审曾贵云是从中午12点开始至1点多结束。主审法官秦家柱、公诉人李程,其它皆是前一场的原班人马。旁听席上有曾贵云的儿子、兄弟姐妹共6人。

休庭前,法官宣布说:合议后、择日宣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贵阳市两位女士被非法开庭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6/贵阳市两位女士被非法开庭-律师要求无罪释放-35514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