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00457
中文姓名:
石宏伟
姓名拼音:
Shi Hongw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五四路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五四路派出所副所长。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保卫科长谷世民叫保定蔡志刚去一下,他到那进屋一看,有三个警察,其中一男一女是北市区分局政保科的不知姓名,另一个是五四路派出所副所长石宏伟。
他们要求蔡志刚写悔过书,保证不再去北京,他们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不要再炼了。蔡志刚告诉他们: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真善忍没有错自己不会放弃;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
石宏伟他们又说:“去北京天安门是扰乱社会治安,国家不准炼法轮功,你去天安门喊法轮大法好就是违法”。蔡志刚又跟他们说:“没有法律规定北京天安门不准人去,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准炼,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在天安门说什么话犯法。”
他们看蔡志刚不配合,经请示北市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吕冠江后,就把他强行带到了五四路派出所。继续让他写悔过书,保证不再去北京,他依然拒绝。他们就跟蔡志刚讲:如果坚持不写就要刑事拘留他,并让他签字,他也没签。最后蔡志刚被非法关进了保定市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3/河北保定蔡志刚遭受迫害离世-35474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