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37
编号:
E000100556
中文姓名:
徐长华
姓名拼音:
Xu Chang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近世纪大道)
邮编:200135
总机:021-50614567
国保电话:02150614567*45451 *45449 *45448
电话:02122045451
电话:02122045449
电话:02122045448
徐长华 局长
分管副局长 刘广明
国保处长 董国忠
国保:
王新
黄浩 13386280650
陆骁俊(电话:02122045403,13386281650)
杨华瑜
王思强 电话02150614567*6266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局长徐长华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林宝珍的家属依法控告了浦东公安分局局长徐长华。控告寄出后,浦东检察院没有向家属调查核实。林宝珍的家属却遭到浦东国保的多次骚扰。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自称610黄警官的浦东国保非法讯问林的母亲和妹妹,问控告是谁写的谁寄的,并谩骂说家属请的律师。并威胁家属要非法拘留等字言。之后居委又假意说律师费很贵的,叫家属把律师撤了,他们帮忙请,不要钱的。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这个黄警官又协同片警和居委找到林的家属,一开始说这次不关林的妹妹要关林母亲。然后再次讯问控告信的事情,说控告信内容不好,家属依然确定是好的。他后来又信誓旦旦说林宝珍五个月就能回来,就是还有半个月,叫家属放心。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有四、五个警察找林母亲,林的妹妹陪同一起到居委。他们说林的母亲在高桥镇学前街发真相册子讲真相。并且拿出册子给她们看,并且说有摄像头拍下,。林的妹妹就说你们把摄像头拍的拿出来放。他们拿不出什么,后来不了了之了。然后,居委还是哄骗家属耐心等待,等到十九大后就放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上海林宝珍被关押五月余 家属控告公安局长遭报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11/上海林宝珍被关押五月余-家属控告公安局长遭报复-35536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