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卢家荣、白雪松、梁君,在秦皇岛卢龙法院被非法判刑:卢家荣、梁君一年零六个月,白雪松一年零八个月。还妄图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家属抵制。白雪松当庭就上诉;卢家荣、梁君也在准备上诉。
法庭上主管法官张会凯滥用刑法三百条,草草的宣布了对法轮功的诬陷之罪。当庭到场的还有院长杨超、侯英才,卢龙国保白杰、刘鑫,公安局单会军,检察院王丽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