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法轮功学员魏再强,男,57岁,三原县宏远厂职工。因在电线杆喷涂真相标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日被西安市高陵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高陵看守所。被高陵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构陷到法院,案卷两次被法院退回,第三次法院接收所谓“证据”,并进行非法庭审。由西安市高陵区法院庭长商文博审理。
陕西省三原县男法轮功学员李印民与魏在强,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当地警察绑架,不知什么原因 二零一九年三年月李印民才接到非法批捕通知书,现家属得知李印民已被非法冤判3年,敲诈罚金五千元,魏在强被敲诈一万,因疫情二人仍在高陵区看守所。迫害责任人:西安市高陵区法院 经办人(刑庭庭长)商文博,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经办人: 于凤文,西安市高陵区公安局国保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