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当地大法弟子人员:乐昌市法院院长李芳、副院长罗红、 副院长彭志斌 、 副院长罗忠铭。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深夜,乐昌国保警察跳入围墙入室绑架乐昌坪石镇法轮功学员陈萍珍,自此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陈萍珍的家人接到一个电话说:陈萍珍被判刑五年。直到现在(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陈萍珍仍然下落不明。
李芳当乐昌市法院院长后已冤判了三位法轮功学员:何祝红被冤判四年,梁剑君被冤判五年,陈萍珍被冤判五年。乐昌检察院侦查科、公诉科、两个负责案件的科长也参与昧着自己的良心配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