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0912
中文姓名:
于学军
姓名拼音:
Yu Xue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靖宇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国保大队]
大队长:于学军18043907077(公务手机)、13843975808(私人手机)、0439-897077(宅电)。
局长:朱大成13894019888、18043907001(公务手机)、0439-7269001(办电)。政委:于相朋18043907002、0439-7269002(办电)。
副局长:刘忠山(此人主管迫害法轮功修炼者)18043907603、0439-7269701(办电),刘忠山妻子:马玉娟(电话:13894072032)。
610主任:李国富13894075586(手机)、0439-7260857(宅电)、0439-7233818(办电)。
法制科长:柳明洋(此人长期以来一直为迫害学员组织材料,为迫害提供所谓法律依据)18043907393
教导员:杨宝才18043907078
参与迫害的还有政法委:初永春15943962001、0439-7266701(宅电),国安:封晓良15944930618、0439-7220128(办电)。
近照:
家庭住址:
于学军,手机(此号为办公用手机):18043907077;私人用手机:13843975808;宅电:0439-897077。
迫害事实:
靖宇县国保队长。

吉林省靖宇县于学军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治安警察,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在610的操控下,置国法与良知于不顾,积极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踩着善良人的鲜血爬上了国保大队长的位置。

于学军任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近十年来,干下了大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伤天害理的事。在他直接参与下先后绑架法轮功学员10余人次,其中2人被迫害致死,3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非法劳教。于学军非法抄法轮功学员家10余次,并抢走法轮功学员个人财产(电脑、打印机、现金等)。致使法轮功学员吴秀琴丈夫吓的精神失常,被迫与她离婚,导致吴秀琴至今无家可归。

法轮功学员王学珠(男)二零零八年四月,正在街上蹬三轮车,被于学军带人绑架,被法院判刑4年,送到四平监狱不到3年被恶警活活打死,当时才41岁。法轮功学员周继安(男)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在家里被于学军带人绑架,被法院判刑5年,在公主岭监狱多次被施酷刑,木方打折,新皮带打断,脚趾甲被打掉,致使周继安内伤成疾,刑满回家后一直精神不振,吃不下饭,不能干活,时时害怕恐惧,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去世,当时才50岁。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于学军等人在靖宇县公安局副局长索森靖的操控下绑架了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的冷福云,过后又绑架了冷福云的妻子和儿子。当时正值二零零七年新年前夕,冷福云七十多岁的父亲多次到看守所探望儿孙都被那里的人拒绝。冷福云被非法关押在靖宇县看守所一年多,被迫害得多次送进医院抢救。冷福云一家三口被非法秘密判刑。

二零一五年五月,当局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法轮功学员实名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于学军绑架了两名对江泽民控告的法轮功学员,并报检察院欲批捕迫害。靖宇县检察院依法办事、不予批准,两名法轮功学员才获得自由。为了唤醒于学军的良知,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及国外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打电话、写信讲真相,他仍不醒悟,作恶不停。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陈淑梅遭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于学军等便衣警察绑架,于学军等七八个人,将陈淑梅暴力拖行到家中,完全不顾及陈淑梅双侧股骨头坏死的剧痛,在没立案、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抄家,劫掠陈淑梅家中大量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私人财物。

十一月十五日,陈淑梅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到白山看守所(地处白山黑沟村委附近),却未给家属送达刑事拘留票。十二月一日,陈老太太被靖宇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亦未通知家属及陈淑梅本人。

十二月八日,律师会见陈淑梅,之后赴靖宇县检察院,检察院才说陈老太太已经被批捕,构陷案卷还在靖宇县公安局补充侦查材料,陈淑梅仍被非法关押在白山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陈淑梅的案卷已经送入靖宇县检察院公诉科,负责陈淑梅案件的公诉人叫武自月。

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卷宗被送到靖宇县法院,负责该案件的法官是靖宇县法院审判庭庭长姜允国。二零一八年五月,案卷又退回到靖宇县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靖宇县法院非法庭审陈淑梅,非法判她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多钟,吉林省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学军带三个警察闯入大法弟子郑兆运家里非法抄家,翻箱倒柜乱翻一阵,什么也没翻到,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吴秀琴在家中被靖宇县公安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靖宇县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下午,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于学军一伙四人,闯入吴秀琴租住的公寓,实施绑架、抄家、抢劫,并把她劫持到白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十一月十八日,吴秀琴被白山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二千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2/吉林白山市靖宇县国保大队长于学军的犯罪事实-473470.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0/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7196.html#21619233545-5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法轮功学员吴秀琴被绑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6/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7038.html#2161523375-29
吉林省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学军骚扰郑兆运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8/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0192.html#19717231444-39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1/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6979.html#181110212815-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7/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045.html#18526231444-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吉林省靖宇县国保警察于学军犯罪事实-360291.html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法轮功学员陈淑梅的案卷被送到公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31/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0257.html#18130204932-5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5/做高尚的人-吉林靖宇县六旬陈淑梅被非法批捕-357905.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0/吉林靖宇县七旬陈淑梅被非法关押一月余-357701.html
吉林省靖宇县法轮功学员陈淑梅被非法刑事拘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7/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6811.html#17111622221-55
吉林省靖宇县法轮功学员陈淑梅被非法拘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4/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634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6264.html#17112222936-1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6264.html#17112222936-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