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1012
中文姓名:
万明元
姓名拼音:
Wan Ming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员
工作单位名称:
长春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芳草街与超达路交汇),邮编130028
党组书记、代院长:程凤义
常务副院长:肖德馗17643108102
副院长:侯海霞、尹彦久、李缃凡17643108888。
[刑一庭] 电话0431-88558647、88558645、88558651、88558640。
刑二庭:
庭长:石泉,三级高级法官15500066622
副庭长:郑伟,四级高级法官0431-84634682、13166898017、0431-88558549、88558553、88558551。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苟穗宁、邵坤。
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唯春、梁福庆。
助审员(一级法官):臧万成、李冬冬、齐东雷。
助审员(二级法官):张宇、何福、雷勇、李东鹤。
法官助理:范文浩、裴铭浩、龙娜、李昱霖、刘瑞宝。
书记员:杜科伟、常乐、禚凯丽、苗惠。
近照:
家庭住址:
长春市中院
刑二庭
副庭长郑伟0431-88556645、13166898017
副庭长李冬冬0431-88556632、17643108215
吴应书0431-88556036、17643108079
王争光0431-88556645
万明元(女,1984),17643108136,0431-88558649(办案人)
迫害事实:
长春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十点三十五分左右,吉林省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主厅在长春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德惠市看守所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网络直播庭审。

审判长石泉未到庭,审判长位置上就坐的是代理审判员何福。在裁定书上签字的除石泉、何福以外,还有代理审判员万明元、书记员赵悦。

张桂香被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朝阳法院偷偷的所谓“开庭”,整个过程不足十分钟。九月二十九日,家属得知,张桂香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从羁押之日算起。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被非法判三年,上诉至长春市中院,已立案,案件号2021吉01刑中576,承办法官万明元,现在是刑事庭二庭审判员。律师和家属递交手续,申请阅卷、会见、辩护,法官提出无理要求,阻挠律师与亲人辩护受阻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9/长春法轮功学员张桂香上诉案-律师与亲人辩护受阻-43660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2/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35661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