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01116
中文姓名:
李德龙
姓名拼音:
Li De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昌平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邮编:102211
电话区号:010,投诉电话:80718669
电话:69742144、69746110、69746231、80111350、80193803、80755613、81773612、81773672、89782775、89784582
局长:田运胜
纪委:6974-2115
国保警察:陈海龙13701118137、李云峰18515997897
办公室69742197
国保处69746618
内保处69746175
治安处69742447
近照:
家庭住址: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电话:010-6974-6110 010-8075-5613
邮编:102200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西环路甲68号
昌平区公安分局纪委电话:010-6974-2115
迫害事实: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警察。

李德龙在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时,长时间不让喝水上厕所,把人用手铐铐在铁椅子上恐吓辱骂,把大法师父的打印图像贴在墙上用飞镖铎、扎,并强行把大法师父图像塞在法轮功学员脚下,用此法刺激羞辱法轮功学员,使某法轮功学员在身体极度虚弱和气愤中晕厥。因非法审讯无果,李德龙气急败坏的和其他两个恶警商量往明慧网发假消息就说这位法轮功学员是特务,造谣捣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北京市昌平区参与迫害的司法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4/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706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