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长:刘荣志13322380877,宅电:0427-2966636
副检察长:张薇13842700677、13842797733
检察员:陈月、扈晓雨、赵晓静
[批捕科]
接待电话: 8658733
科长:王德才8658751
[起诉科]
岳洋8658748
[公诉科]
科长:陈月8658710
张薇 13842797733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法轮功学员张树德,在辽宁盘锦工作期间,只因办理暂住证时,说自己信仰真、善、忍,就被辽宁省盘锦市兴龙台区兴盛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兴盛派出所将构陷张树德的案卷送往盘锦市兴隆台区检察院(公诉科经办人:岳洋)。
二零一七年十月,兴盛派出所警察再次将构陷张树德的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十一月十日,检察官岳洋却将构陷张树德的案卷移交到兴隆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