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01179
中文姓名:
马洪亮
姓名拼音:
Ma Hongl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偃师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政法委书记610头目马洪亮电话,18939005688
迫害事实:
河南省偃师市政法委书记610头目。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河南省偃师市李苗雅发放真相资料,她和丈夫申鹏展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恶警非法抄家,抄走个人物品,有几本周刊或一本大法书或护身符,后被非法关进拘留所迫害。申鹏展被关押十五天后,正念闯出拘留所,李苗雅被非法关押十天后,又被马洪亮强行带进郑州市洗脑班,继续迫害,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晚上回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7015.html#171122223617-3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