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抚顺市新宾县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对刘静非法庭审,律师为刘静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因庭审没有结束,新宾县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刘静案件将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接着庭审。
随后,新宾县检察院公诉人张欣芯,突然患急性阑尾炎,得入院进行手术。法院不得不通知推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