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1300
中文姓名:
水双
姓名拼音:
Shui Shu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荆门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刑二庭法官:水双07242635976
近照:
家庭住址:
水双:07242635976
迫害事实: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

大法弟子彭亚新被构陷长期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致身形呈皮包骨举步维艰,看守所警察都认为彭亚新的生命征象已不适合关在里面了,应该马上回家。彭亚新在看守所一再申诉,多次提及自己身体状况严重不适,希望尽早回家。

2017年12月4日上午,湖北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的律师约谈了荆门中级法院承审(彭亚新被构陷遭沙洋法院一审非法判两年提起上诉)案件的法官水双。水双说一个星期前去看守所见到了彭亚新,对彭亚新说不认罪不减刑。水双还跟律师说不开庭,在两个月之内结案。

关于公检法司公务员执法依据及维护公民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吁请留意:
一、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江泽民1999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所以印制、散发、持有法轮大法书籍和数据也都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也合法。
二、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16年3月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删掉了旧规定中「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以不追究警察责任」之条款……这些法规斩断了所有执行违法命令却想逃避惩罚的基层公检法人员的退路。2017年4月公安部下达的对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命令,专门开通以加强监督举报的「12389」专线平台,2017年6月12号最高检出台的「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三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再免责。预示着参与迫害者终将被清算。

湖北荆门石化法轮功学员张光杰被非法判刑三年,罚款五千元。彭亚新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五千元。目前两位学员都已经上诉,上诉已经立案,承办人是荆门中级法院刑二庭水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058.html#171130222823-15
湖北荆门彭亚新在看守所出现严重身体不适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5/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7530.html#17124235412-2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