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01352
中文姓名:
冯际宏
姓名拼音:
Feng Ji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铁锋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南马路88号
邮编:161000
电话:0452-12368
刑庭庭长王玉霞
近照:
家庭住址:
冯际宏的办公电话:8919075
迫害事实:
铁锋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二零一七年三月被非法抓捕的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高福平、李顺江、田勇、王爱华、赵义、张世民、宋玉兰、张福海和张立群等九位法轮功学员“案子”已到铁锋区法院。铁锋区法院刑庭法官冯际宏负责整个案子。

在律师介入之前,铁锋区法院冯际宏欲在十二月初开庭,在律师介入要求下,冯际宏答应十天左右开庭。声称年底案子多,尽快结案,拖久了她的工作不好做。

九名法轮功学员两次被非法开庭情况如下: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齐市铁锋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第一次非法庭审。

公诉人张剑宣读完起诉书后,从头到尾未提及刑讯逼供一事。当事人集体提出要求合议庭人员全部回避。因为公安机关整个办案过程都是逼供诱供和骗供。在检察院提审时,除张世民和宋玉兰两人外,其他七名法轮功学员都提及被刑讯逼供一事,但检察院一直未给予答复,起诉书也不曾提起。检察院以涉嫌包庇公安机关,不公正。

张福海曾经在劳教所一共被劳教一年,可在张福海的起诉书中写道:二零零六年被绥化劳教所劳教二年,二零零七年被劳教一年,两年内被劳教三年。多么荒唐,可见检察院为了拼凑证据构陷已经造假。律师也提出:合议庭涉嫌办案不公正,带着偏见审判,不可能带有公正的观点。要求合议庭人员回避。因为政法委有个会议纪要,那时就已定好如何给九名法轮功学员判刑。公检法人员当时全参加了。
僵持一段时间后,法官冯际宏驳回律师的回避请求。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律师提出:
1、没有立案,非法抓捕,没侦查就直接抄家,非法侦查,非法起诉,非法开庭。法律规定,没立案就不应该侦查。
2、超期羁押。六十四天非法批捕,超过刑拘三十七天。
3、刑讯逼供,酷刑迫害。九人均在公安分局、派出所、看守所都受到肉体和精神的严重迫害,酷刑折磨、手段卑鄙残忍、都是两三天后才送到的看守所,超过二十四小时。

律师还没说几句话,公诉人就要求驳回律师意见。律师说,我还没说什么,你驳回什么?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法庭一度陷入僵持状态。最后法官没让公诉人回避。

律师要求调取刑讯逼供李顺江的录像,公诉人张剑说,调查完了,东市场派出所所长于刚,常帅没有参与酷刑迫害。李顺江否定他的说法,将那天被刑讯逼供的事当庭说了一遍。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也都叙述了被刑讯逼供的过程。

李顺江在东市场派出所遭到于刚、常帅的酷刑:1、背铐铁椅抓住两条腿抻;2、背铐铁椅往腿底下垫砖头;3、头套塑料袋;4、胶鞋抽脸;5、用尿刷牙;6、小刀扎脚后洒酒和盐;7、用布倒上芥末油捂住鼻子、嘴,脸上身上都是伤。2天后送至看守所,看守所拒收。于刚等人又把人拉到医院,开据假证明,强行把李顺江送进看守所。

待到检察院人员提审李顺江时,他把派出所人员对他的酷刑逼供之事反映出来。过后于刚又来到看守所以提审的名义威胁李顺江,你要再坚持说酷刑的事,就把你再拉回派出所,看你能不能受得了。最后逼迫李顺江签字,承认伤是磕的。

赵义在通东路派出所遭受的酷刑:将人带上手铐脚镣,反铐,吊起来,将两大拇指绑在一起,用高压电伏电击,非常残忍。

张福海在文化路派出所遭受的酷刑:把手铐上,人上去踩,用膝盖点他前胸。李洋,张建等人还说,你不说我就打死你。晕过去之后就用矿泉水浇醒。直到现在,张福海手腕处有伤,吐痰还有血丝,胳膊抬不起来。

把张立群放到空调下二十四小时。王爱华三天三夜不让睡觉,田勇被警察用湿毛巾闷其口鼻,手铐向上拽,打他脸,在铁锋分局关押三天后被送到齐市看守所,警察扬言说让田勇活不起死不成。

无奈之下,法官冯际宏不得不提出启动排非程序,问当事人同不同意。九人除一人外其他八名都举手同意。

律师要求调取监控录像,检察院,法院却不主动提供。律师提出如果你们不主动提供,可以出人陪同,我们亲自调取酷刑现场视频。法官不予答复,并且叫嚣,今天开到半夜也得开完。律师提出抗议:法定工作时间八小时。违反《劳动法》。

僵持到晚上六点多,合议庭商议:决定休庭。下次开庭另行通知。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七日,法轮功学员被第二次非法开庭。
五日六日是庭前会议,把当事人提到法庭,且是以一对一的形式和律师又说了一遍当时迫害的具体情况。所谓的“多人案件”,本应是当事人都同时到庭,律师同时在场,可是铁锋区法院却将几人一个一个提出与律师以一对一形式单独庭审。在全国可能还是首例。

九名法轮功学员都如实的向法庭陈述了所遭遇的酷刑,对律师和同修的控诉,公诉人和法官都避而不答。到六日法院一直不给提供有关酷刑的视频,律师一直坚持调取录像,法官冯际宏说,你们要看就去市公安局看吧。律师提出抗议,走出法院。

每当当事人提到被酷刑一事,法官冯际宏都进行制止。没问你这个问题,不许你说,有意回避隐藏这一事实。所谓的排除非法证据也只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正实施。庭审中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提法轮功几个字。律师提出的很多意见,公诉人和法官都是避而不答,或是不予参考,一个问题没解决紧接着就进行下一个事情,按照他们设定的程序,强行推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9/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37080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9/齐齐哈尔两区法院欲开庭迫害十名法轮功学员-35767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