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101356
中文姓名:
靳军
姓名拼音:
Jin 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丰台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10-8368006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丰台看守所警察,丰台区法轮功学员王征被构陷非法关押案件的预审。

2017年11月14日,王征妻子接到被王征被北京市检察院非法批捕的通知,王征被非法关押期间,王征母亲曾多次去派出所、看守所要人,派出所所长、负责片警不接见,一直躲避;看守所王征的预审警察靳军(音)答应和王征母亲见面,却一再推拖说没时间。

关于公检法司公务员执法依据及维护公民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吁请留意:
一、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江泽民1999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所以印制、散发、持有法轮大法书籍和数据也都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也合法。
二、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16年3月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删掉了旧规定中「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以不追究警察责任」之条款……这些法规斩断了所有执行违法命令却想逃避惩罚的基层公检法人员的退路。2017年4月公安部下达的对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命令,专门开通以加强监督举报的「12389」专线平台,2017年6月12号最高检出台的「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三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再免责。预示着参与迫害者终将被清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5/北京丰台区王征被绑架-35749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