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吕春夏第三次开庭,而这次公诉人补充的所谓“新证据”竟然是:吕春夏曾被广州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广州市洗脑班)洗脑迫害!
所谓的“新证据”,是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李连生提供的,证实了吕春夏从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被劫持在广州市洗脑班非法关押七个月,也证实了吕春夏和她当时还不满两岁的女儿董芊妤被黄石街道非法关押了六天。
这是广州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和黄石街道绑架、非法拘禁公民(其中包括不满两岁幼女)的明证,而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和法院,不去追究相关人员迫害妇女儿童的责任,竟然荒唐当作继续迫害妇女儿童的“证据”。
这次开庭时间很短,审判长还是郑丁足,执行法官是梁慧仪和王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