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桂华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上午被巴林左旗国保大队的李洪柱、田立成、高树军、徐文慧、孙继春,还有林西县两个人非法抄家,抄走了许多大法书籍,手机一部,DVD一台,MP3一个,电脑一台(电脑回来时已还),并非法拘留十五天。出来当天,左旗国保大队的李洪柱、田立成、高树军、“610”的高艳国,还有政法委和居民区的人,还有教育局女书记栗凌云等人把陆桂华拉到白音沟洗脑班洗脑。来上班后,教育局女书记栗凌云又到单位来用车把陆桂华拉到京都宾馆赤峰市政法委找陆桂华谈话,后来国保大队的高树军又找陆桂华写所谓的“悔过书”。单位领导也多次找谈话,使陆桂华不能安心的工作,已经影响了陆桂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孩子在外地也不能安心的工作,已影响到了陆桂华的家庭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