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叶茂台镇政府便派村干部领着司法助理谢宝昌、周升迁等人几次到刘宪勇家,在无任何搜查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搜走他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录音带等物品。并且镇里、县里不断有人来村委会找他谈话,用罚款、恐吓等方式,让他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王奎发、谢宝昌等人每次都是大吼大叫,并扬言有三人看到他在家炼功就抓他,出闫荒地村得先到村委会打报告。每天花钱雇用陈福仁、张奎艳、张红喜三个民兵看着他的一切行踪,并设有暗线。甚至半夜在他们熟睡之时,摩托车的灯会把他家的窗户照的通亮,并在大门外大喊,监视他是否在家,一家人每天都生活在这种恐惧之中。
刘宪勇上访期间,镇里、村里、派出所不断的给他家里施压。他嫂子在家正常卖粮食,村书记王奎发立刻派人连夜看着他嫂子与收粮人刘智勇。第二天派出所所长王静带人来村上,强行在没有任何证据与收据手续的情况下拿走全部粮款四千四百一十五元,并非法抓走刘宪勇的嫂子和不满五岁的孩子(后经别人保释),使他的父母精神受到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