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1507
中文姓名:
许燕
姓名拼音:
Xu 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贵定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贵定县城关镇庆熙路114号,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1912
检察官:许燕 13595450906(主管周小朝、石登灵案件主要责任人)
朱启松(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雄(中共党员、副检察长)
金光锋(中共党员、副检察长)
宋朗辉(中共党员、副检察长)
曹永祥(中共党员、反贪局局长)
彭能举(中共党员、纪检组长)
高源(中共党员、政工科科长)
近照:
家庭住址:
【贵定县检察院】
贵定县城关镇庆熙路114号,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1912
许燕,手机13595450906
迫害事实:
贵州省贵定县检察院检察官。贵定县检察院检察官,主管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被构陷案之非法起诉主要责任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贵阳法轮功学员周小朝和石登林(凳灵)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贵定看守所。遭到连续两天两夜不让睡觉连夜审讯。随后,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数十名警察对周小朝家及他父母家非法抄家,抄走大包法轮功书籍。周小朝家遭到周边布控,非法断电、断煤气。对周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周小朝和石登林被非法批捕。贵定县法院法官:罗涛 (主管周小朝、石登林案件主要责任人),贵定县检察院检察官:许燕 (主管周小朝、石登林案件主要责任人)。案件已到贵定县法院。

贵阳市两位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在黔南州贵定县法院被构陷开庭。五月十八日得知,周小朝、石登灵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和五年。两人都准备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0/诉方证据均被驳倒-贵州周小朝石登灵仍遭诬判-36670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9/贵州周小朝、石登灵被警察逼供构陷-35979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9/贵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林的违法事实-358077.html
贵阳法轮功学员周小朝和石凳灵被非法抓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5/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4134.html#17924235757-38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5/贵阳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关押二月余-35414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