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西宁市城东区法院开庭,法轮功学员张秀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当庭被绑架到西宁市看守所。乔国开因在监控中身影辨别不清而被宣告无罪。主审法官严正鹏,法官张小杰,书记员马振凯。为陷害张秀莲做伪证的格尔木市恶警盖磊、王建平、桂小芳,举报人:青海省核工业221厂离休人员李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