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王玉英被警察绑架到淮阴区码头镇派出所,下午送到淮阴区公安局,警察抢走她身上的四千七百元。警察又到王玉英家,把手机、mP3播放器、磁带等私人物品抄走。当晚九点多钟,王玉英被派出所警察送回家中(取保)。
王玉英家生活拮据,只有老伴一人拿低工资,人正在住院。王玉英打电话向码头镇派出所要拿回被抢走的四千七百元,他们说钱在公安局,把王玉英开车带去公安局,他们却没还钱,警察张磊突然说:要补充材料(正在编造迫害王玉英的材料)。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码头镇派出所警察张磊以给王玉英钱的名义又把她骗到淮阴区公安局,王玉英一直等到五点左右,警察叫王玉英上车,张磊把王玉英带到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院人员叫王玉英签字,王玉英拒绝,检察院当场把材料退给张磊。
十二月二十日,派出所已还东西为藉口又将王玉英骗去,张磊开车直接把王玉英再次带到检察院,还叫王玉英签字,遭拒。十二月二十五日,淮阴区法院打电话告知王玉英已被起诉和内容,王玉英听到的都是码头派出所编造的谎言与捏造的事实,王玉英与家人把一次一次被骗情况告诉法官,法官在电话里说要把材料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