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蛟河市长安街道派出所警察着便装衣谎称是查水表的,骗窦淑芬老人开门后,非法抄家,抢走人民币五万余元,将李春生与妻子窦淑芬强行带到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然后非法拘留五天。十月二十八日,李春生老人因禁不得惊吓心脏发病,被取保候审放回家,家属被逼交二千元保释金。窦淑芬老人又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继续关押,后被非法批捕。家人请了律师为老人维护合法权益。蛟河市国保大队队长李秀然违反法律,告知看守所不许律师会见,并指使看守所人员哄骗当事人和家属辞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