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刑警中队钱展江等四个警察,到广州市区一家企业办公室,绑架在该企业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彭辉生。警察出示了三水法院签发的非法逮捕证,把彭辉生投入三水看守所,宣称七天之内三水法院要对李瑞喜、彭辉生开庭。彭辉生随身携带的一只行李箱中有若干衣服、手机一部、驾驶证一本、身份证一本、羊城通卡一张、现金1600元,被三水看守所非法扣留未还。彭辉生因严重高血压被武警医院拒收。三水警察又追到彭辉生家中企图再次绑架。彭辉生被迫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