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1815
中文姓名:
胡锦辉
姓名拼音:
Hu Jinhu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惠城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郑松荣(主审法官、法院副院长)
黄奕美(主审法官,电话:0752-2566035)
陈仲尧(陪审员)
于惠珍(书记员,电话:0752-256607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陈永华,这些年不遗余力地参与迫害构陷法轮功学员,经他手递交给惠城区检察院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中,哪怕没有事实依据、纯属诬告的材料,他也昧着良心、闭着眼睛交上去。

而惠城区检察院及法院的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责任人也是与其沆瀣一气、枉顾事实,昧着良心对一个个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惠城区法院院长是胡锦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国保陈永华与检察院、法院一起构陷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9/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9795.html#18118215034-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