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郭秀青被寿光市检察院批捕科科长蔺东明签字批捕。公诉人朱亮华向寿光市法院对郭秀青提起公诉。八月一日上午在寿光市法院对郭秀青开庭,郭秀青被寿光市法院非法判七年。上诉已立案。前几日法官冉青松和刘某到潍坊看守所见过郭秀青,只问了一句:认不认罪?郭秀青坚定回答:我没有罪!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邱家河村法轮功学员高鹏,在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被昌乐政法委和国保指使南郝派出所非法抓捕、构陷,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金五万元。一审判决后高鹏以:法轮功并非邪教、遭到昌乐公安局刑讯逼供……提起了上诉。潍坊市中级法院法官审判长冉青松不为民做主,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