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年十二月一日,市新华区法院副院长张喜群通知刘玉霞家属,案件已到法院,同时告知家属他是此案主办人。但未说具体开庭时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突然通知家属于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在新华区法院院内南楼刑事庭开庭。近日获悉,刘玉霞被新华区法院冤判五年,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