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区法轮功学员于富艳,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在河西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于富艳坚称信仰合法。
一月十五日九点四十分左右始开庭,果健等三个法官、公诉人隋立伟和另一女性检察员参与了庭审。旁听人员除六名家属外,法院未安排旁听人员。起初只允许两名家属旁听,几番波折,最终六名家属都进入了法庭旁听。庭审中,于富艳不承认所谓迫害强判,坚持信仰合法,否认犯罪。公诉人指控于富艳在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宣传资料,问其是否认罪?于富艳坚称无罪,认为信仰真、善、忍无罪。同时对于指控她的所谓证据不予认可,要求所谓证人出庭对质,公诉人指控称,有监控视频证明其发放宣传资料,于富艳予以否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于富艳在河西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本是公开庭审,法官果健却只允许五名家属分两次进去旁听。于富艳身体出现高血压状况,看守所没有允许她带药。开庭后,公诉人隋立伟构陷于富艳,扬言叫法院判于富艳有罪。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称于富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