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1975
中文姓名:
李兵
姓名拼音:
Li B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武清区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武清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十队刑警,承办法轮功学员李永泉大夫被构陷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在全市绑架李永泉等23名法轮功学员。牙医李永泉被绑架已经一个多月(2018-2-3),被迫害致半身不遂。家属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看守所说他走不了路,律师一再请求要见到当事人,李永泉被用轮椅推出来会见。李永泉右边身体动不了,半身不遂,签字只能用左手。家属闻讯非常着急,李永泉被构陷案系由刑警大队十队刑警李兵承办,案卷已交检察院申请非法批捕,但家属始终没有接到公安部门的任何通知。李永泉上有八十多岁的老父亲需要奉养,家属要求检察院尽快释放李永泉大夫。

本案之最佳处遇(intervention and treatment)是立即释放被害人大法弟子李永泉大夫。案内违法失职人员应儆醒慎思,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日后将如何取得被害人之宥恕?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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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3/天津高建玲等被看守所迫害-36037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