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01984
中文姓名:
谢洪
姓名拼音:
Xie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永川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永川区法院:院长、刑事庭庭长、刑事庭
近照:
家庭住址:
谢洪手机:17723626865,办公电话:02349319231、02349519226、02349519292
迫害事实:
重庆市永川区法院法官。

重庆市永川区法院法官谢洪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下午,分别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但均不准家属旁听和不予办理家庭辩护人。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看守所电话告知喻德兰儿子,将于一月二十四日开庭。一月二十二日,喻德惠到永川法院找负责庭审的审判员谢洪办家庭辩护人手续,但找不到人,打通谢洪电话说明身份和办家庭辩护人的事情后,谢洪首先问:“你是法轮功吗?”喻德惠说:“是,法轮功就不允许吗?”谢洪以“喻德兰不请辩护人”为由搪塞,并挂断电话。当时谢洪并未告知喻德惠,参加庭审旁听要办旁听证。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二点二十分,罗明友、喻德兰在重庆永川法院被非法庭审。在一点多钟,喻德惠和嫂子以及喻德兰的儿子三人一起到法院准备旁听,见一群便衣警察、公安、国保守在法院门口,周围停满了车,还有巡逻车。三人走进法庭时,看见一群人在法庭门口,有人问:中山路社区(喻德兰社区)的人可以进去了吗?

喻德兰的儿子问拦在门口的警察:“我妈在哪个庭开庭?”警察问是谁通知的,她儿子说是看守所通知的。警察说看守所通知的不行,必须要法院的通知,你妈没在这里,你到看守所去看。随后又问站在她儿子身边的(指喻德惠)是谁?她儿子说是“我大姨”。警察说,她跟你妈是一样的(意思就是炼法轮功的),让她儿子把喻德惠带走。喻德兰的嫂子问为什么不让家属进庭?警察说:头天要去办旁听证才准进。但是家属并没有接到法院办旁听证的通知。这样家属被撵出了法庭,几个警察拥着他们出去后,还有跟踪的。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尧荣宣的妻子许晓琴到看守所去给尧荣宣送衣服,拿到尧荣宣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写的信,告知她三号收到永川法院的传票,将于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二十开庭,审判长:谢洪,代理审判员:郭庆龙,陪审员:符宏,书记员:梁亚娟。让许晓琴去旁听。此时距离开庭时间还有几个小时了。

许晓琴当天下午二点欲去法庭旁听,到永川法院门外时,只见法院门外还有其它综治办的、有许多便衣在那里拦劫,永川胜利路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罗明全、曾宪银和一个年轻司机开车向许晓琴围过来,不让她前行,三个男子动手抓住她的手臂,拽着她朝旁边停的一辆“治安”车强行往车里拽,说到居委会去。

在场的有玉屏居委会书记游春艳、李春辉,胜利路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罗明全、曾宪银和那两个年轻男子一共六人。

在居委会,许晓琴被非法限制自由两个小时零四十分钟,他们不断打电话,知道法庭对尧荣宣的非法庭审已经结束后,直到四点四十分才放许晓琴离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30/重庆永川法院法官谢洪阻挠家属辩护和旁听-36022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