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晓红和杨金梅原定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在北戴河区法院开庭,后来又延期。十二月二十一日,北戴河区法院退案,由秦皇岛中院把庞晓和杨金梅的案子转至昌黎县检察院,昌黎县法院定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开庭。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早上九点左右,庞晓红的律师和其女儿温欣及杨金梅女儿杨洋来到昌黎县法院等待开庭,后来法院说雪天路滑,开庭时间延期。
等到下午两点多,她们又被叫到上午的那个调解室,问她们是谁,来干啥,她们一一回答。过了两分钟,进来一帮警察,说她俩妨碍法庭秩序,出示了警官证,把她俩强行带走,带到了昌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察叫李小哲。将她们俩带走后,据庞晓红大女儿温暖说这边法庭对庞晓红进行了非法开庭,并对庞晓红的律师非法搜查,因律师拒绝非法搜查,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他们进行了非法开庭,详情待查。
后来在晚上六点多把庞晓红和杨金梅的女儿们放回家。
杨金梅检察院负责人:王永洪,法院负责法官:魏永立
庞晓红检察院负责人:李炜莉,法院负责法官:杨红梅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山海关六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左洪涛的儿子、吴文章的儿子、刘长富的妻子、袁素静的丈夫等去昌黎检察院要人,得知袁素静和杨晓勇的案子被移交到检察官李炜莉手里。李炜莉不听家属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