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01997
中文姓名:
魏永立
姓名拼音:
Wei Yongli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昌黎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昌黎县610办:3352023152 3352022161
主任 常兴良:3352982289 15033352688 13933632020
昌黎县政法委:3352033883
书记 张广栋 3352988555
昌黎县县委:3352022121
党委书记 刘建军:3352023888,13803386258
副书记 张晓雁 3352030129

昌黎国保大队长 高接力 15930035217

秦皇岛市昌黎县检察院 李炜莉 电话:0335-7168574
检察院 王永洪 电话:0335-7168559
公诉人苗洪利1393379283

近照:
家庭住址:
昌黎县法院:
裴玉贤案主审法官魏永利0335-7800142
迫害事实:
昌黎县法院法官。

庞晓红和杨金梅原定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在北戴河区法院开庭,后来又延期。十二月二十一日,北戴河区法院退案,由秦皇岛中院把庞晓和杨金梅的案子转至昌黎县检察院,昌黎县法院定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开庭。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早上九点左右,庞晓红的律师和其女儿温欣及杨金梅女儿杨洋来到昌黎县法院等待开庭,后来法院说雪天路滑,开庭时间延期。

等到下午两点多,她们又被叫到上午的那个调解室,问她们是谁,来干啥,她们一一回答。过了两分钟,进来一帮警察,说她俩妨碍法庭秩序,出示了警官证,把她俩强行带走,带到了昌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察叫李小哲。将她们俩带走后,据庞晓红大女儿温暖说这边法庭对庞晓红进行了非法开庭,并对庞晓红的律师非法搜查,因律师拒绝非法搜查,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他们进行了非法开庭,详情待查。

后来在晚上六点多把庞晓红和杨金梅的女儿们放回家。

杨金梅检察院负责人:王永洪,法院负责法官:魏永立
庞晓红检察院负责人:李炜莉,法院负责法官:杨红梅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昌黎法院法官魏永利在武各庄大队非法开庭。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诬判杨金霞四年徒刑,勒索五千元钱。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法院来人带杨金霞检查身体,从杨金霞身上抽了五管血,当时她就眩晕不舒服,回家后一直躺着。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早晨四点多,法院的人到杨金霞家,前后门都堵上了。魏永利说:“取十月十一日在秦皇岛市公安医院检查的结果,有专家再给杨金霞好好检查身体,然后就送回来。”直到十月二十五日监狱通知给杨金霞存钱,家人才知她被劫持到河北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9点钟左右,秦皇岛市公安局港城大街派出所警察薛景云(电话18713537911)伙同昌黎区法院审判长魏永立、检察院公诉人等10人,在大法弟子薛丽花当时所居住地山海关市西大街派出所孟姓所长的带领下,非法撬门闯入她家。魏永立在她家现场穿上法官服,并所谓非法审判,非法判刑4年,并勒索罚金1万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魏永立又带来3人到大法弟子薛丽花家,送来非法判决书,并告之如不服判决有10天的上诉期。在此之后,薛丽花不服非法判决,并通过维权律师依据法律程序上诉,可是他们并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开庭,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法官关媛媛在没有正式开庭审理下,对大法弟子薛丽花进行非法最终判决,维持原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秦皇岛市大法弟子薛丽花被非法判刑四年 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12/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8887.html#22211211511-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29/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1)-391995.html#1982823395-4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8/秦皇岛杨金霞被判刑四年入狱(图)-380535.html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庞晓红和杨金梅被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8/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0585.html#1827214919-1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