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黎国保大队长 高接力 15930035217
秦皇岛市昌黎县检察院 李炜莉 电话:0335-7168574
检察院 王永洪 电话:0335-7168559
公诉人苗洪利1393379283
庞晓红和杨金梅原定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在北戴河区法院开庭,后来又延期。十二月二十一日,北戴河区法院退案,由秦皇岛中院把庞晓和杨金梅的案子转至昌黎县检察院,昌黎县法院定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开庭。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早上九点左右,庞晓红的律师和其女儿温欣及杨金梅女儿杨洋来到昌黎县法院等待开庭,后来法院说雪天路滑,开庭时间延期。
等到下午两点多,她们又被叫到上午的那个调解室,问她们是谁,来干啥,她们一一回答。过了两分钟,进来一帮警察,说她俩妨碍法庭秩序,出示了警官证,把她俩强行带走,带到了昌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察叫李小哲。将她们俩带走后,据庞晓红大女儿温暖说这边法庭对庞晓红进行了非法开庭,并对庞晓红的律师非法搜查,因律师拒绝非法搜查,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他们进行了非法开庭,详情待查。
后来在晚上六点多把庞晓红和杨金梅的女儿们放回家。
杨金梅检察院负责人:王永洪,法院负责法官:魏永立
庞晓红检察院负责人:李炜莉,法院负责法官:杨红梅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昌黎法院法官魏永利在武各庄大队非法开庭。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诬判杨金霞四年徒刑,勒索五千元钱。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法院来人带杨金霞检查身体,从杨金霞身上抽了五管血,当时她就眩晕不舒服,回家后一直躺着。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早晨四点多,法院的人到杨金霞家,前后门都堵上了。魏永利说:“取十月十一日在秦皇岛市公安医院检查的结果,有专家再给杨金霞好好检查身体,然后就送回来。”直到十月二十五日监狱通知给杨金霞存钱,家人才知她被劫持到河北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9点钟左右,秦皇岛市公安局港城大街派出所警察薛景云(电话18713537911)伙同昌黎区法院审判长魏永立、检察院公诉人等10人,在大法弟子薛丽花当时所居住地山海关市西大街派出所孟姓所长的带领下,非法撬门闯入她家。魏永立在她家现场穿上法官服,并所谓非法审判,非法判刑4年,并勒索罚金1万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魏永立又带来3人到大法弟子薛丽花家,送来非法判决书,并告之如不服判决有10天的上诉期。在此之后,薛丽花不服非法判决,并通过维权律师依据法律程序上诉,可是他们并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开庭,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法官关媛媛在没有正式开庭审理下,对大法弟子薛丽花进行非法最终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