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102045
中文姓名:
陈宝玉
姓名拼音:
Chen Baoy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丰南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号上午,唐山市丰南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孙玉兰。律师为孙玉兰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孙玉兰本人正念也很强,认定自己做好人没错。公诉人陈宝玉态度恶劣,对律师的态度恶劣。庭审大概两个小时时,当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时,孙玉兰由于血压高头晕、身体非常不适躺在椅子上,法官毕开亮问孙玉兰能否坚持十几分钟,公诉人陈宝玉认为不能再庭审下去了,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孙玉兰老人被丰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2/唐山71岁孙玉兰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3620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