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后曾任洪山区、汉南区、蔡甸区、武昌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 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联系市法院、检察院等工作。
李忠任职武汉市副市长一年期间,据明慧网曝光,二零一七年武汉市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判罚金一萬九千元;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武汉市至少非法绑架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警察勒索现金一萬零五十 元。